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原委员、统战部原部长屈振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Zhong Yang Ji Wei Guo Jia Jian Wei Wang Zhan·2025-12-05 09:32
屈振年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 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 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屈振年开除党籍处 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 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原委员、统战部原部长屈振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 查。 经查,屈振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所送礼金,接受可能影 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弃守廉洁 底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 份,违规在下级单位报销费用,采取不当方式阻止举报人检举揭发;违反工作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