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等问题,华泰联合证券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Bei Jing Shang Bao·2025-12-05 12:15
| 索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4116 | ਦੇ 線 | 行政监管措施;综合政务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 ਸਮ | 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刘伟、于兆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文 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0号 | 主题词 |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2月5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025年度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财务顾问,在接受委托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过程中,未对标的公司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科视界")收入确认跨期问题保持充分的职业审慎、未充分核查中科视界与部分经销类客户的交易实质,导致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 实记载。刘伟、于兆祥作为项目主办人,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刘伟、于兆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