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租新规发布:严禁低值高买每年内部审计不少于一次
Zhong Guo Jing Ying Bao·2025-12-05 14:29
根据《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融资租赁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结合本公司 情况对融资租赁业务重点风险领域开展审计,审计频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促进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健发展。 在尽职调查方面,《办法》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租赁物价值,严禁低值高买。金融租赁公 司开展直接租赁业务时,可以根据实际购买价款或厂商指导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物价值;开展售后 回租业务时,应当以承租人所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选用合理的估值方法确定租赁物价值。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中经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办法》共设8章68条,包括:总则、尽职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租后 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管理、附则。《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尽职调查操作流程,明确尽职调 查工作要求,确保尽职调查的独立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