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号),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78,99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9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399,976.81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000,094.42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399,882.39元。 截至2025年11月26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于2025年11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5BJAG1B0440)。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以及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