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收警示函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关于对国元证券(000728)股份有限公司、杨少 杰、刘民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5年度安徽富煌钢构 (00274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财务顾问,在 接受委托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过程中,未对标的公司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科视界")收入确认跨期问题保持充分的职业审慎、未充分核查中科视界与部分经销类客户的交易 实质,导致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杨少杰、刘民昊作为项目主办人,对以上违 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4号)第三条、第二十一 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少杰、刘民昊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相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