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子公司收到税收优惠政策公文的公告
1、泰国子公司可免除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100%的企业所得税,其中不包括土地费和营运资金,为期4 年,从开始有营业收入之日起计算。若在免税期内发生亏损,允许将年度亏损额从免税期结束后的净利 润中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5年,可选择在一年或多年中扣除。 2、在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内,免除受促进业务红利的所得税。 3、免除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原材料和必要物资以及为复出口而进口的物品的进口关税,期限为1 年,自首次进口之日起计算。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国子公司收到税收优惠政策公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近日,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康达新材(泰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收到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下发的《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复函》(编 号:Nor Ror 1310/4308)。依照条款,泰国子公司将获得如下优惠和权益: 为获取以上权益,泰国子公司必须满足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