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冲刺港股上市之际,嘉联支付再收百万元罚单

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嘉联支付")因违反商 户管理规定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141万元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1293.91元。 2020年8月,嘉联支付因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 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被 罚款941万元。时任嘉联支付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周某、时任嘉联支付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的路某,以 及时任嘉联支付常务副总裁兼监事的黎某程分别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5万 元、12.5万元、17.5万元。 不久前,嘉联支付母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国都")向香港联合交易所递交招股书, 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新国都主要通过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全 资子公司嘉联支付,提供支付服务及场景数字化服务。 2023年10月31日,嘉联支付又因存在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以及未对外包服务商开展尽 职调查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深圳市分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9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