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0日晚间,同洲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 莉萍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2024年6月11日,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 萍、吴莉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有效期为自 生效之日起18个月。经友好协商,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 续签,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5年12月 10日到期时终止。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