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遇难题,检察和解破困局
Ren Min Wang·2025-12-11 00:59

"受伤后,我的膝盖一直不好,也不能出去打工,我要求的赔偿却一直得不到解决,当时真的是绝 望了……"近日,曾因工伤维权陷入劳动争议纠纷的陈某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拿到了令她满意的补 偿金。"都过去了。往后的日子要好好过。"陈某说。 "在落实工伤待遇时,'私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用的处理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建立在双方明知 各自权利义务的基础之上。本案中,签订《工伤补偿协议书》时,陈某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自 己放弃的保险待遇并不明知。后续的鉴定证实,协议书中约定的'待遇'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此外,工伤 赔偿不同于家庭日常事务,判决仅以夫妻关系就认定雷某表见代理行为有效,未审查相对人是否构成善 意且无过失,这显失公平。"王彩虹表示。 "该案符合抗诉条件,但抗诉就能真正解决申请人的急难愁盼吗?"王彩虹陷入了思考,并努力寻求 更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的突破口。 这是山西省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下称"太原铁检分院")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检察监 督案件。 2022年,陈某入职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某劳务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同年6月25 日,陈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摔伤。 住院治疗后,为了尽快拿到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