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期货半年内第二度收监管函 为恒力石化子公司
一、责令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业部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向安徽证监局提 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暂停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业部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暂停 期间届满后,安徽证监局将视营业部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前,不得新增开户。 王健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 对王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 安徽证监局10日发布关于对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业部采取暂停期 货经纪业务新开户等措施的决定(〔2025〕73号)。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 业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DKE8EP00)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时,将第三方合作的费用支付标准与交易手续费挂钩,风险管控严重不 足。 二、未有效执行公司合规制度相关规定。 上述情形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