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末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要点
Sou Hu Cai Jing·2025-12-11 23:30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F金融)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经历着自全面注册制改革以来最为深刻的制度重构期。随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核心法规的密集出台,2025-2026年已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政策窗口期。上市公司不仅面临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转移、职工 代表董事强制设置、独立董事现场履职等结构性变革,更需应对协议转让合规、业绩预告窗口期管理、内幕信息防控等多维度的操作挑战。以下 为大观梳理的上市公司信披工作年度总结,供参考。 3、离任监事若知悉内幕信息,应持续防范内幕交易风险,避免触碰红线。 一、监事会改革 根据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 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市公 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 监事离任的衔接处理,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仍需妥善衔接: 1、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届满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