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贴息“战局”扩大,异地城商行借“省补”政策抢滩区域市场

哈尔滨银行在公告中提及的《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财政金融政 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金〔2025〕76号),是四川省推动消费复苏的重要举措。 该文件明确规定,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居民在国家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指定银 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在川银行获得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 用卡业务),且实际用于省内消费的,可参照国家政策标准享受贴息支持。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 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 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比例负担。 这一政策设计为异地城商行参与当地消费金融市场提供了平等机会。 哈尔滨银行反应迅速,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该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四川省相关部门关于个人 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要求。公告承诺将"有序开展贴息相关工作",并强调办理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用",提醒客户谨防诈骗。这种快速响应体现了异地银行对区域市场机会的敏锐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