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销售新规征求意见!不得宣传基金规模,还涉及直播素材、绩效考核等
Bei Jing Shang Bao·2025-12-12 09:4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2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销售行为,切实防 范基金销售活动中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日,中基协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并下发给基金公司。《规范》共包含九章 37条,涉及一般宣传推介行为、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宣传推介行为、基金销售信息和费用揭示、基金销售 业务绩效考核等内容。 另外,《规范》还就其他基金销售行为、廉洁从业、自律管理等条例进行进一步细化,并明确该规范自 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宣传推介行为方面,《规范》指出,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直播平台不得 介入基金销售业务环节,不得收集、传输、留存投资者基金交易信息,为基金宣传推介提供网络空间经 营场所租用或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等服务的,应当按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履行 备案程序。 涉及公司品牌宣传、基金宣传推介、销售业务培训等面向不特定公众的直播,相关直播素材应当按照规 定,至少保存二十年。投资者教育类的直播,参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 行)》规定,至少保存三年。在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