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南财智讯12月17日电,朗进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其中,2024年2月至6月 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 产的0.28%,公司未及时披露且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资金占用发生 额为32,871.93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 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3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40万元;对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李敬恩 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