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重大改革:公众持股量不足的发行人将加上股份标记(-PF)来识别

重点: 引入替代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为发行人的资本管理提供更大灵活性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12月17日就有关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的公众 咨询《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刊发咨询总结《咨询总结》。 香港交易所收到43份来自广泛界别回应人士对《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的非重复回应意见。所有咨询建 议均获绝大部分回应人士支持,联交所略作修订后将落实各项建议。 2.针对A+H发行人的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H股的公众持股量须占已发行H股所属类别股份总数(即A股 及H股)的至少5%,或达至少10亿港元的市值,以确保一直有足够数量的H股可供公众买卖; 对所有发行人实施新的公众持股量汇报责任,并对公众持股量不足的发行人施加额外披露规定,从而提 高市场透明度 3.对所有上市发行人实施新的定期汇报公众持股量规定,同时要求公众持股量不足的发行人承担额外的 披露责任及限制其进行公司行动,以提升透明度和鼓励发行人及时恢复公众持股量;及 新的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我们欣喜地看到,市场大力支持优化持续公众持股量框架的建议。这次 改革将与早前设立的库存股份机制及自动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