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Sou Hu Cai Jing·2025-12-19 08:37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 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内容如下: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1号 公布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 起期终复审调查 2020年12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60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12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 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美国公司214.9%—222.0%,韩国公司12.5%—24.5%,欧 盟公司14.7%—31.7%,实施期限为5年。 根据商务部2021年第3号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 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 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5年10月17日,商务部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 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 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对中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