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刑事判决书》及《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单位 3.涉及金额:52,152,026.65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如相关款项能追回,将相应增加公司净利润。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临桂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分别作出的(2024)桂0312刑初175号 《刑事判决书》及(2025)桂03刑终205号《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告单位及被告人 被告单位:广西桂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圳装饰公司") 被告人:文良天(上诉人) (二)案件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1,328万 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其中,本公司作为原告的诉 讼、仲裁涉及金额约808万元,本公司作为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