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
Yang Shi Wang·2025-12-23 09:06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 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 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就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 还可收取保育费。其中,保教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 为在园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保育费指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 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 用;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 费用。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 或代收费。 二、分类完善收费管理方式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