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幼儿园收费,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发布重要通知
Xin Jing Bao·2025-12-23 09: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人民 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就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发改价格〔2025〕1644号 一、规范收费项目 国家发改委网站12月23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 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 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还可 收取保育费。其中,保教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 园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保育费指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 用。 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 用。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