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土地出让合同能否依申请公开?
Zhong Guo Zi Ran Zi Yuan Bao·2025-12-24 01:47

某地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买受人欲查询原土地受让人的出让合同,遂向当地自然资源 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当地自然资源局认为出让合同属于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依照《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仅限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权限查询。纠纷由此产生,引发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 分析 案情 笔者就上述类型的案件,从信息性质、制度设计与实践价值三个层面对此进行剖析,并提出制度建 议。 出让合同不只是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依据土地 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招拍挂或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交由使用者在一定年限内 使用,并收取出让金的行为。该行为并非纯粹的民事交易,而是政府行使土地管理职权、落实国土空间 规划、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行政手段。出让合同作为出让行为的行政手段和工作载体,并非仅约定价款 与面积等民事内容,还包含了许多强制性行政管理要素,如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 划条件,开竣工时限等开发建设要求,以及配建公共设施、产业准入条件等公益性义务。这些条款来源 于国土空间规划、政府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需求,是相关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