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期货被出具警示函,涉报告不及时等
Sou Hu Cai Jing·2025-12-25 04:16
一、在山东分公司负责人耿敬离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未在原负责人离职后及时指定新负责人或代为履职人员,反映出公司存 在报告不及时、对山东分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决定书显示,前海期货存在以下问题: 蓝鲸新闻12月25日讯,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 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 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未将山东分公司员工工作手机纳入交易监控范围,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前海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青岛证监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