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程序“失效”的背后:沃森生物的治理之困与成长之痛

薪酬审议"被遗忘",股东监督形同虚设,这家曾市值千亿的疫苗明星企业,正在治理失序与业绩下滑的 双重压力下艰难前行。 近日,云南证监局与深交所相继向沃森生物下发《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与《监管函》,直指公司在 2023年、2024年董事及高管薪酬未履行法定审议程序的违规行为。这一看似低级的程序疏漏,揭开了这 家生物科技公司治理结构背后的深层问题。 01 治理结构松散与监督缺位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规定,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然而, 沃森生物连续两年"忘记"了这一基本公司治理常识。 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指出,这反映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松散与监督机制的缺位。或 许是管理层对规则重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也可能是公司内部权力制衡失效,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力 量。 监管函件显示,沃森生物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相关规 定。 云南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交所也 明确表示,公司行为已违反上市规则多项条款。 实际上,这并非沃森生物首次在治理程序上"踩坑"。自2010年上市以来,该公司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