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关于对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一、对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 与考克斯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VSE公司、塞拉技术服务公司、红猫控股公司、蒂尔无人 机公司、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高点航空技术公司、伊庇鲁斯公司、迪德罗恩公司、I领域公司、蓝力 技术公司、潜航技术公司、万拓公司、英特磊公司、菱形力量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等20家后附 《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 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 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 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 施: 二、对帕尔默·卢基(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约翰·坎蒂伦(L3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哈里斯海事 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迈克尔·卡诺维尔(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 官)、约翰·库默(VSE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米奇·麦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