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医药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Zhi Tong Cai Jing·2025-12-26 12:52
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示19家企业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海纳医药补充说明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境内 外用途占比情况等事项。据悉,海纳医药已于2025年11月7日递表港交所,中金公司(601995)为独家 保荐人。 四、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第三方代缴以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未完结 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请说明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境内外用途占比情况,以及履行境内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 况。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海纳医药是一家医药研发与制造一体化公司,提供CXO服务;同时,公司拥有专有产品 管线,主要通过医药技术转让对该等管线进行商业化。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 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25年11月2日),海纳医药于中国境内从事药物技术转移的CXO服务提供商中, 按获批临床试验及上市许可总数排名第二。根据同一来源,海纳医药于同期提交的临床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