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大行主动公示调解渠道 金融纠纷化解前置护航消费者
Zhong Guo Jing Ying Bao·2025-12-26 14:17

近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主动公示其委托的第三方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信息,明确引导客户在 发生争议时通过该渠道解决。《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举并非孤例,兴业银行部分分行此前也曾 对调解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披露。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高政扬提出,在当前稳增长、扩内需的背景下,相关制度通过改善消费环境、增强 金融支持的可预期性,对内需修复具有基础性、长期性的积极意义。 主动作为筑牢消费保护防线 "银行主动公示并引导客户通过第三方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解决争议的核心意义在于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 机制与提升治理效率。"高政扬告诉记者。 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金发〔2025〕14号),明确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要求银行、保险 机构建立专业高效、方便民众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诚冬亦赞同上述说法。他指出,银行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响应监管政 策要求、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升消费者信任度、从源头化解金融矛盾。"调解办结时限短,能大幅降 低银行和消费者的时间、经济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