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唐山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 审查决定〔2025〕705号),主要审查意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 步审查,现决定,对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 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 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 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二、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 受让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国资发产权〔2025〕13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