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 为中国特色外事服务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Ren Min Ri Bao·2025-12-30 01:27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公 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就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以下简称"中国籍雇员")管理工 作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在新中国法制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 想、服务国家外交大局、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 中国籍雇员管理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本《条例》也不适用于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领事机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 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国籍雇员管理是国家外事服务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外交工作大局、事关中国与建交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事关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 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予以推进。 现行的中国籍雇员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初。长期以来,首都地区的外国驻华外交机构的中 国籍雇员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归口管理并组织承办,其他各省、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