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
Ren Min Ri Bao·2025-12-31 03:48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六 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立了统 一规范的新型外交外事服务管理制度,是中国提升外事服务法治化水平的重大举措。《条例》共12条, 聚焦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的雇用与管理,在保护中国籍雇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便利外 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 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是中国的法定义务 中国是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这两项公约共同确 立了现代国际关系中外交与领事关系的基本法律框架,明确了使馆、领事机构的运作规则及相关人员的 特权与豁免等核心制度,成为调整国家间外交和领事交往的基础性国际法律文件。根据这两部公约的规 定,接受国应采取必要措施,为使馆、领事机构有效执行职务提供便利。中国作为两个公约的缔约国和 负责任的外交大国,为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提供便利,既是中国恪守国际法、履行条约义务 的应有之义,也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两个公约的相关规定,中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