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覆盖资产剩余使用期时,是否必然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呢?
Sou Hu Cai Jing·2025-12-31 10:14

租赁期覆盖资产剩余使用期时,是否必然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呢? 解答: 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会计准则来分析。租赁期覆盖资产剩余使用期,并不必然被认定为融资租赁,但 这是一个非常强的判断指标,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一般情况下的判定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当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 75%)时,通常应分类为融资租赁。 如果租赁期完全覆盖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即100%),在正常情况下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因 为这意味着承租人实质上获得了资产在整个剩余经济寿命期间的使用权和经济效益。 二、关键的例外情形 即使租赁期覆盖剩余使用期,存在以下重要例外情况时,可能不构成融资租赁: 1. 旧资产的特殊规定 (1)租赁期满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是否有优惠购买选择权; (3)租赁付款额现值是否几乎相当于资产公允价值(通常90%以上); (4)租赁资产是否具有专用性。 三、会计处理实例 比如,某挖掘机剩余使用寿命4年,租赁期4年,虽然所有权未转移,但因租赁期覆盖了资产的全部剩余 使用寿命,可认定为融资租赁。 结论 租赁期覆盖剩余使用期 ≠ 必然构成融资租赁。虽然这是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