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董秘监管规则“38条”征求意见,四大支柱推动董秘归位尽责
Bei Jing Shang Bao·2025-12-31 12:34

资本市场董秘监管即将迈入专项规范时代。12月3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秘履职行为,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起 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董秘监管规则》),共三十八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国资 本市场首部聚焦董秘群体的专项监管规则。 作为上市公司高管,董秘在维护信息披露制度严肃性、促进上市公司内外部有效沟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职责范围不清晰、履职能力不 足、履职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影响履职效果。《董秘监管规则》围绕职责、保障、任职、追责四大支柱,系统做实董秘高管定位并推动归位尽责。 明确职责范围:强调高管定位 厘清董秘职责是《董秘监管规则》的一大看点,也明确强调了董秘的高管定位。 诸如第十一条,董秘应当关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 健全履职保障:可向监管机构报告 《董秘监管规则》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履职救济等多方面保障董秘依法履职。 在信息获取方面,明确董秘有权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说明等,将董秘履职嵌入经营管理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