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模式源于一次“豪赌”(三)
Sou Hu Cai Jing·2026-01-02 09:59
有了前两篇文章的铺垫,今天就来聊聊创业者关心的谈判问题。 很多创业者在面对政府基金或政府投控平台时,往往会犯两个极端错误: 要么卑躬屈膝,对方给什么合同就签什么,最后发现自己签了个"卖身契"; 要么一根筋硬到底,拿市场化VC的那套"不保本、不保息"去谈,结果连门都进不去。 语言艺术的重要性 去谈回购条款时,千万别说:"我想以后便宜把股份买回来。" 这叫侵吞国有资产嫌疑。 你要说:"为了确保政府引导基金的'流动性'和'循环利用率',我们建议增加一个主动回购窗口。" 这句"循环利用率"是核心。 政府的钱是有任务的,他们投完你,最好五年后能把钱拿回来,再去投下一个项目。 你主动提出回购,其实是在帮他们"腾挪额度"**。 在谈利息时,别说"利息太高我给不起"。 你要说:"考虑到初创期研发投入巨大,建议采用'前低后高'的阶梯式利率,或者将利息计入'回售溢价',以减轻企业初期的现金流压力。" 这种说法,既承认了对方的收益权,又保住了你现在的现金流命根子。 条款避坑:这三个字价值千万 在回购条款里,最阴险的往往是那几个不起眼的字眼。 第一个坑:回购主体的"连带责任"。 很多合同写的是"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义务"。 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