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项“不得”划定红线!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锚定降费规范双目标
Sou Hu Cai Jing·2026-01-05 03:35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持续两年多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画上了圆满句 号。这纸承载着行业转型期待的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仅以每年300亿元的真金白银让利,更以系统性的制度重构,推动公募基金行业从"规 模导向"向"价值导向"的深层转型。 作为费率改革第三阶段,此次发布的《规定》全文分六章共29条,以"让利投资者、优化生态、引导长期投资"为核心导向,推出六大关键举措,构成了一套 系统性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切实降低投资者成本。二是简化赎回费收费安排,明确赎回费全 部计入基金财产。三是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鼓励长期持有。四是设置差异化的客户维护 费支付比例上限,鼓励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五是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要求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六 是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 据业内人士测算,如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三阶段全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