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被监管警示,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Bei Jing Shang Bao·2026-01-05 11:4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姚榕琰)1月5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不准确;在基金内部设立投资单元等问题。 江西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0062 | સ્ટે | 类 | 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措施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2026年01月05日 | | 名 称 | 江西证监局关于对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 文 름 | 〔2025〕 36号 | 主题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