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期货一个月内两收监管措施 为中泰证券控股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卢宗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存在个别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对客户回 访管理不到位,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合作机构尽调不充分等问题,反映出该分公司对交易者适当性管 理、互联网营销业务管理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卢宗健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 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下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 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卢宗健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中泰证券(600918.SH)年报显示,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持股63.10%的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