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三人内幕交易被罚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简称"安徽证监局")发布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刘强、赵 瑜、马进华三人利用淮河能源(600575)内幕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依法严惩。 三人交易情形各异、盈亏不同,却均领重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 场,清晰地传递出"内幕交易红线不可碰"的强烈信号。 内幕交易盈亏不影响违法认定 安徽证监局经复核后明确表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法定戒绝交易义务, 无论是否参与核心决策、交易是否盈利,只要实施了内幕交易行为即构成违法。最终,结合其违法行为 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刘强处以200万元罚款,有力驳斥 了"亏损就可免责"的错误认知。 赵瑜则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非法联络、交易行为异常,即便亏损且否认知悉内幕信息,仍被依法处罚。 经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瑜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多次联络接触,且交易时点与联络时点高度吻合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1日联络接触后,于12月13日、16日(淮河能源停牌前最后两个交易日)分两 批买入该股47.65万股,买入金额达205.65万元。为买入该股,赵瑜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