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人寿通化市分公司被罚7.3万,人民健康保险通化市分公司被罚0.4万
Sou Hu Cai Jing·2026-01-06 13:16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 益、未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被警告并罚款7.3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范明月、李小飞被警告并罚 款共计1.2万元。 蓝鲸新闻1月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此外,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因唆使保险代理人违反诚信义务,被警告并罚款 0.4万元,相关责任人王婷婷被警告并罚款0.4万元。 | 中国人民人 寿保险股份 | 承诺给予投保人保 |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7.3万 | | | --- | --- | --- | --- | | 有限公司通 | 险合同约定以外的 其他利益、未及时 | 元。 | 通化金融监 | | 化市分公司 | 办理执业登记注销 | | 管分局 | | 及相关责任 | 中心 | 对范明月、李小飞警告并罚款共计 | | | 人员 | | 1.2万元。 | | | 中国人民健 康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通 化市分公司 | 唆使保险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