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垄断壁垒 保障民生权益
Ren Min Ri Bao·2026-01-08 01:03
民生领域的反垄断,对清除行政性障碍与地方保护具有风向标意义。许多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或行政 特许经营特性,更需要严格规范,从源头预防、制止垄断行为。 实现对垄断的标本兼治,有赖于构建一套系统治理方案。反垄断法及其配套体系为反垄断提供了坚实保 障。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政策源头严防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创新运用"三书一函"等 梯次监管工具,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整改……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才能最大程度消除垄断 产生的土壤,规范秩序,激发活力。 实践中,反垄断面对的是日益隐蔽的垄断协议,是难以穿透的"算法黑箱",是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而 调查取证则是一场严峻的攻坚战。拿出非凡的改革决心与治理智慧,推动反垄断监管执法不避繁难,才 能回应好民众对清朗市场、公平价格的期盼。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近3年我国民生领域反垄断成果,交出"监管为民"的生动答卷。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 的市场秩序。"反垄断被置于更突出的位置,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