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底捞“小便门”看家教,纵容终将酿成大错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引起热议的海底捞"小便门"有了新消息,当事人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登报道歉,监 护人依法承担220万元赔偿责任。这一处理结果明确了法律边界,也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敲响警钟。 未成年人并非侵权"免责主体",其不当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年满17岁的当事人已具备完全辨认能力, 未成年身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往火锅里小便、拍视频传播,这不是"玩笑",也不是一句"他还 是个孩子"就能混淆边界的事情。它侵害的是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的是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冲击了基本 的社会秩序。法院通过判决明确责任,要求公开道歉和经济赔偿,本身就体现了对规则和底线的坚守。 2026年1月8日,《人民法院报》3版刊登了海底捞小便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的道歉声明。 人民法院报电 子版 此次事件既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是在给更多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划出一条清晰的红线。希望更多家庭 关注陪伴与引导,也希望类似事件不再重演。 作者: 王曹群 类似事件之所以一次次点燃舆论,很大程度上,是公众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熊孩子""熊少年"现象积累 了些许不安。 事件暴露了部分家庭在规则意识和法治教育上的缺失。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