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夜饭”承办单位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Zhong Guo Shi Pin Wang·2026-01-12 11:43

新春佳节将至,年夜饭预订已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秩 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现就做好"年夜饭"承办期间食品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夜饭承办前需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健康等进行全面自查,确保 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承接年夜饭订单。 二、强化原料采购管控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重点加强对畜禽 肉、水产品、蔬菜、豆制品等原料的管控,严禁采购、使用无溯源凭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来源不 明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严禁采购和使用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等具有高风 险的食材。 三、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生熟分开"原则,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操作台分 开使用并做好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制作应严格遵循"烧熟煮透"要求,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70℃。严格控制凉菜制作风险,凉菜间需专人专间操作,温度保持在25℃以下,操作人员需穿戴洁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