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等,太保寿险商丘中支合计被罚47万元
Bei Jing Shang Bao·2026-01-12 13:17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 费率;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9万元。 | 总监) | | | | | --- | --- | --- | --- | | 中国太 | | | | | 平洋人 | | 给予投保人保险 | | | 寿保险 | 商金罚决 | 合同约定以外的 | 罚款 | | 股份有 | き | 利益;未按规定 | | | 3 | | | 39万 | | 限公司 | [2025] | 使用经备案的保 | | | | | | 元 | | 菌丘中 | 29号 | | 险费率:员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田俊洲、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 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静华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