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PT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出口长期可控 企业应巩固成本竞争力
Qi Huo Ri Bao Wang·2026-01-13 17:09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胡志辉进一步表示,此次裁定带来的情绪冲击大于实际影响。由 于巴基斯坦70%的聚酯产品用于出口,其国内PTA消费基数有限,预计此次裁定将导致我国每月对巴 PTA出口削减1万~3万吨,相较于国内每月600万吨以上的PTA产量,其直接影响极为轻微。 近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0号案件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对苯二甲酸(PTA)作出 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终 裁结果预计将在初裁公告发布180日内作出。业内普遍认为,此次裁定虽给国内PTA出口带来短期扰 动,但长期影响整体可控。 根据初裁结果,不同的中国企业适用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存在差异。其中,生产商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 司及其香港出口商适用2.63%的税率,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他所有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则统一适 用9.50%的税率。涉案产品对应巴基斯坦税号2917.3610,公告同时明确豁免条款,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 品原料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等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PTA,不适用本次临时反倾销措施。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关键大宗有机原料,PTA的应用场景广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