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高管共领330万元罚单 江苏阳光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退市后被追责
2023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予公告。当日,江苏阳光与阳光集团签订《土地转 让协议书》,约定江苏阳光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17044.23万元,在江苏阳光 支付全部款项后180日内阳光集团配合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变更手续。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2024年7月10日,江苏阳光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被摘牌终止上市。 江苏阳光(已退市)2026年1月14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陆宇,总经理、董事高青 化,财务总监潘新雷,董事会秘书杨之豪,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 罚款。 (编辑:罗辑 审核:夏欣 校对:翟军) 2023年5月18日,江苏阳光向阳光集团支付1.3亿元转让款;5月22日,江苏阳光分两笔向阳光集团支付 1300万元、2700万元;合计共支付1.7亿元转让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阳光集团未配合江苏阳光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变更手续,也未归还1.7亿元 转让款。截至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