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被罚330万元

【公司及高管共领330万元罚单 江苏阳光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退市后被追责】江苏阳光(已退市)2026 年1月14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公司被给予警 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陆宇,总经理、董事高青化,财务总监潘新雷,董 事会秘书杨之豪,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27日,江苏阳光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 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予以公告。根据该议案,江苏阳光拟向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集团")购买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交易总额17044.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7%。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予公告。当日,江苏阳光与阳光集团签订《土地转 让协议书》,约定江苏阳光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17044.23万元,在江苏阳光 支付全部款项后180日内阳光集团配合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变更手续。 2023年5月18日,江苏阳光向阳光集团支付1.3亿元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