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因违规行为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长鸿高科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完 善、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等违规行为,2024年半年度提前确认部分营业收入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董事长陶春风、董事会秘书白骅、时任财务总监胡龙双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宁波证监局对公司责 令改正,对三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应3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相关人员10个 工作日内接受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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