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利好资源回收企业
Sou Hu Cai Jing·2026-01-16 22:24
首先,破难题降成本。以往,从事报废产品回收的自然人多以"不带票销售"方式与资源回收企业开展业 务,导致资源回收企业缺乏有效的进项抵扣凭证,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制约了行业发展。为解决这个 长期困扰资源回收企业的"第一张票"难题,我国自2024年4月29日起开始实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 票",即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 开具发票。此举拓宽了资源回收企业获取发票的途径,解决其"第一张票"难取得以及由此带来的增值税 进项税款难抵扣、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难扣除的问题,帮助企业有效降低成本。 其次,促规范强信心。自然人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 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销售额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同时 由资源回收企业为其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在保障自然人合法权益 的同时,有效减轻其办税负担,进一步激发其参与正规回收的积极性。这将从源头提升整个行业规范性 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资本进入资源回收行业。 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