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Sou Hu Cai Jing·2026-01-20 04:44
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金〔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延长政策期限。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调整后,个人消费贷款财 政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在上述期限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可按规 定享受贴息。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等。 十一、规范信息报送。经办机构建立报表统计制度,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 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贷款发放和贴息金额等情况,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省级财 政部门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辖内政策实施情况报送财政部。 三、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四、拓展贴息领域。取消《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