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47号
(来源:上海证监局) 来源:上海证监局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当事人:赵某兴,男,196X年出生,2017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复旦复华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本局对复旦复华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复旦复华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复华文苑住宅项目系复旦复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房产)开发的复 华园区配套住宅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交房条件后,复旦复华开始结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复旦复 华2019年、2020年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2019 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