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年1月20日届满。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在2034年5月1日前,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权 益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而直接持有的股票,未经工会事先书面确认,不得自行出售或设定质押,否则工 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股份收益(统称"自愿锁定期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