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拼多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进行处罚
PDDPDD(US:PDD) Xin Hua She·2026-01-21 0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 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当前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在报送2025年第四季度相关涉税信 息,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若违反规定要求,将面临相关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税务机 关可对其从重处罚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记者1月2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获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 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介绍,《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2025年发布实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报送2025年 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2025年11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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