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申资管被出具警示函,涉非从业人员参与私募基金运营等
Sou Hu Cai Jing·2026-01-21 10:10

蓝鲸新闻1月21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刘文广。 决定书显示,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非公司登记从业人员参与私募基金运营,说明公司 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尽谨慎勤勉义务;二是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高申德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高申鹿鸣起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财产;三是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5年12月15日 刘文广担任高申德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高申鹿鸣起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相关投资交易,具体实施了不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 同基金财产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文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